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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邓州支公司高集营销服务部等24家机构

2026年06月01日 23:51新华网
2026年5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关于撤销邓州支公司高集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宛发〔2026〕111号)等24家机构撤销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高集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九龙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林扒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孟楼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穰东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桑庄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文渠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公司杏山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公司北关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公司湍东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支公司城郊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支公司程湾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支公司大河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支公司朱庄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卧龙支公司高新区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卧龙支公司青华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卧龙支公司石桥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淅川支公司大石桥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淅川支公司盛湾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平支公司晁陂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平支公司府前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平支公司高丘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平支公司侯集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平支公司卢医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南阳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应对上述机构的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责任编辑:胡安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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